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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首例检察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
2018-07-03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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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3

   

    6月27日,由贺兰县检察院办理的邓某某涉嫌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贺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贺兰县检察院首次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参加庭审,也是全区首例开庭审理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邓某某以改良土壤为由,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程机械在贺兰县暖泉农场国家资源禁止开采区盗采砂石,造成矿产资源及生态环境严重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贺兰县检察院对邓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邓某某对非法采矿被破坏的现场予以恢复原状,进行生态修复。

    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此案达成调解,邓某某愿意按司法鉴定书给出的方案对损毁地带进行生态修复,并恢复原状且达到验收合格,修复期限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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